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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5.15宜昌市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工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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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宜昌市中小学生研学旅行

工作指南(试行)》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相关学校,宜昌市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基地,宜昌市中小学生研学旅行推荐旅行社: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工作,明确各方职责,根据《宜昌市中小学生研学旅行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了《宜昌市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工作指南(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过程中产生的问题,请及时提出意见建议,反馈至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联系人:潘连伟  电话:6464633 邮箱:1009775394@qq.com

 

 

 

宜昌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2018515

 

 

 

宜昌市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工作指南(试行)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文件要求,完成省试点任务,进一步规范我市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工作,明确学校、家长委员会、营地基地和旅行社工作职责,完善我市研学旅行“1+4”(即协调小组+学校、家长委员会、营地基地和旅行社)工作模式,结合实际,制定本工作指南。

一、协调小组

1.加强统筹协调。各地教育行政部门牵头,联合财政、旅游、文化、交通、食药监、保险等部门,成立本地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协调小组,统筹研学旅行全面工作,定期研究解决重难点问题,加强对研学旅行课程开发和科学评价的指导,推动形成工作合力。

2.强化监督管理。对学校、家长委员会、营地基地和旅行社组织研学旅行过程实施监督和管理,明确各环节责任主体,规范工作流程,实现无缝对接。联系发挥协调小组成员单位监管职能,建立基地、旅行社申报审批制度,公布举报电话,畅通投诉渠道,建立“黑名单”制度,实施动态管理,推动形成行业监管和自律机制,共同维护研学旅行市场良性健康发展。

3.建设研学旅行网站。整合各类资源,建设三峡宜昌研学旅行网(www.sxycyxlx.com),公布营地基地和旅行社基本情况、课程资源、收费标准等信息,实现资源推介、在线预约、活动展示、评价结果查询一网通,打造研学旅行优质服务窗口。

4.营造良好氛围。联合相关部门和媒体,加强对研学旅行政策要求、活动过程、研学成果的宣传报道,表彰一批优秀案例和先进典型,引领研学旅行工作健康发展。引导老师、家长和社会关注学生全面发展,积极参与和支持研学旅行工作,保障研学旅行取得实效,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二、中小学校

1.纳入课程计划。学年(期)初将研学旅行纳入学校工作计划,制定完善工作方案,确定活动主题和时间,明确责任分工。结合研学主题,组织学生做好资料收集等前置性学习。

2.完善家长委员会制度。分级建立家委员会,制订完善家长委员会章程。推选有一定威望,组织协调能力强,热心、了解、支持教育事业的家长担任家委会主任。配合家长委员会确定研学旅行线路和委托旅行社,告知家长登录三峡宜昌研学旅行网及外地相关网站,了解各地研学旅行政策要求及基地、旅行社基本情况,掌握基地承诺的学生研学旅行收费标准。

3.安排随行教师。按年级或班级统一组织研学旅行,制定学校领导或中层干部担任领队,每班安排1-2名随行教师。出行前做好随行教师培训,明确工作职责。随行教师所需费用列入学校公用经费预算,严禁以任何形式分摊到学生。

4.制定安全预案。根据研学旅行工作方案,配合家长委员会做好交通、食宿、课程实施等环节的安全风险评估,制定完善安全预案。做好学生出行前安全教育,开展安全应急演练,教育师生掌握基本的应急救护逃生技能。按时足额购买校方责任险,并为随行教师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单人单次赔付额度不低于15万元。

5.加强过程监督。出行前配合家长委员会认真审核营地基地、旅行社工作方案、安全预案和出行车辆、食宿场所等资料,确认是否为师生全员足额购买意外伤害保险。行程中积极配合研学导师加强学生组织管理,监督旅行社和营地基地严格履行合同约定,不得随意更改既定研学方案。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6.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研学旅行结束后,通过主题班会、成果展示等形式,引导学生及时总结所得所感所悟。综合营地基地评价和校内评价,形成学生研学旅行评价结果,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三、家长委员会

1.确定研学线路。根据学校研学旅行工作方案和各营地基地主题课程,确定研学旅行线路。有条件的,可组织家长代表提前对研学线路进行考察。

2.确定委托旅行社。发布研学旅行询价或招标公告,组织学生代表、家长代表、教师代表组成评审组,在市中小学生研学旅行推荐旅行社中,对旅行社服务产品进行集体评审。评审组根据旅行社服务产品、收费标准等形成统一意见,由家长委员会最终确定委托旅行社。

3.告知全体家长。联合学校将研学旅行方案、委托旅行社信息、收费明细等通过家长会、致家长的一封信等形式告知每位家长,广泛征询家长意见建议。在征得大多数家长同意后,与旅行社签订委托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4.收取相关费用。负责向家长收取研学旅行相关费用,并及时支付给委托旅行社,督促旅行社落实困难学生减免政策。联合学校审核旅行社为师生全员足额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清单。严禁学校教职工以任何形式参与研学旅行费用收支事宜。

5.安排家长志愿者随行。可在全体家长中征集少量家长志愿者随行,负责协助做好学生的组织管理,监督旅行社、营地基地严格履行协议约定,发现问题,及时沟通,并向学校反馈。家长志愿者费用由家长自理。

四、营地基地

研学旅行基地是指有适合学生开展研学实践教育活动的场所设施、主题课程的各类资源单位。营地除具备基地条件外,还应具备满足学生食宿的各种条件,能辐射周边,带动形成研学旅行网络的单位。

1.开发主题课程。结合自身资源优势,邀请行业专家、中小学教师等成立课程开发组,具体负责研学课程开发。课程方案应明确课程名称、课程目标、课程简介、活动流程、研究问题、分享展示和总结评价等内容。研学课程应兼顾知识性和体验性,特色突出,有符合不同年龄段学生认知规律的具体实施方案。

2.完善场所设施。根据主题课程需要,加强场所设施建设,确保设施设备安全,满足学生研学旅行需要。足额购买公共责任险,并根据需要购买其他相应保险。研学旅行营地应满足一定规模学生的食宿需求,并做好学生食宿及晚间活动安排。严禁营地基地超规模接待学生。

3.组织课程实施。按学生小组分项目组织课程实施,确保按质按量完成所有课程环节。配齐配足研学导师,做好安全教育和课程指导,关注每一名学生参与课程的行为及情绪表现。

4.做好课程评价。学生完成每一门研学课程后,根据学生表现,对学生进行评价,并及时录入三峡宜昌研学旅行网。

5.严格收费承诺。严格执行申报基地时的收费承诺标准,不得随意提高收费价格。严格落实针对贫困学生的费用减免政策。

五、旅行社

1.优化研学服务产品。加强与学校和研学基地的联系,根据学校、学生和家长研学需求,优化研学旅行产品,配足专职导游,完善安全预案,提供优质服务。按照学校家长委员会发布的研学旅行询价或招标公告,到校开展营销,详细介绍研学服务产品。严禁旅行社将学校研学旅行业务转包其他旅行社。

2.做好学校营地基地衔接。学生研学旅行从校园到营地基地的交通、食宿等中间环节由旅行社具体负责。旅行社应严格履行研学协议约定条款,不得随意变更研学计划。应安排符合研学旅行要求的车辆和食宿场所,全员足额为师生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单人单次赔付额度不低于15万元,出行前应主动将投保清单交家委会和学校审核。加强与学校和基地的沟通配合,及时主动协调处理突发事件,确保研学旅行安全有序。

3.负责研学费用支出。学生研学旅行相关费用由家长委员会收取后交旅行社支出,旅行社应严格落实并督促营地基地执行承诺收费标准和针对贫困学生的减免政策。本着公益微利原则,旅行社可适当收取服务费用,但不得收取课程费用,不得在师生保险费上盈利,不得在营地基地收费项目上加价收费。

4.打造研学精品线路。结合学校研学主题和营地基地主题课程,将各营地基地有效串联,规划设计主题明确、内容丰富、安全有序的研学旅行精品线路,推动全市研学旅行工作品质提升。

5.做好基地推介宣传。加强与外地研学旅行相关单位的合作交流,向外地学生推介宜昌研学旅行经典课程和精品线路,接待外地学生来宜活动。组织宜昌学生到外地开展研学旅行,拓展服务半径,促进双向交流,构建研学旅行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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