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宜昌市青少年综合实践学校关于加强校园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流感等传染病防控和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指示和宜昌市校园食品安全工作视频电话会议精神,切实做好2019年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和营养健康保障工作,维护师生健康,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此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一步落实学校食品安全的主体责任,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增强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法律意识,规范餐饮服务操作行为,做好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提高学校食品安全水平。
二、工作安排:
实施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从即日起至4月30日,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第一阶段,督促动员阶段(3月27日至4月4日),学校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召开食品安全工作专题会,落实主体责任;学习《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制定《学校食品安全风险防控管理制度》;落实学校领导和老师陪餐制度。
各经营体对照《湖北省中小学、幼儿园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指南》第57至67条、《青少年综合实践学校食品安全自查报告》进行全面自查,做好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对不能短时解决的问题即刻上报,请求学校领导商讨解决。
学校食品安全员每天检查并记录食堂及超市食品安全情况,总务处每周实地检查一次并对记录情况进行整理汇总。
第二阶段,专项检查阶段(4月7日至4月27日),学校食品安全检查小组对食品安全自查工作进行检查指导,排查食品安全隐患,监督整改突出问题,落实整改措施,特别是对食品原料源头和加工过程要进行重点检查。
第三阶段阶,段性总结阶段,学校将专项检查情况表汇总,全面总结此项工作的落实情况。
三、检查内容:
加强隐患排查,督促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学校校长是学校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主体责任,根据学校食品安全自查表要求,着重把握以下几个环节:
1,加强索证索票管理,对所有原材料供货单位的资质情况进行审核。供单位资质失效的,要及时调整更新,有变化的,要及时将新的供货方许可证等基本信息登记备案,确保索证索票工作落实到位。购进猪肉等肉类食品,要严格把关并索取检验合格证明。
2,加强食品原料检查,重点检查库房内储存的食品原料是否存在超过保质期的情况;是否存在标识标签不规范的情况;是否存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情况;是否存在违法使用食品添加剂和非食用物质等情况。
3,强化加工操作过程,控制重点检查加工和销售过程中容易发生食物中毒事件的关键环节,控制措施落实情况,以及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情况,是否存在违规制售凉菜情况。
4,加强从业人员培训,本学期除要继续严抓落实持健康证上岗、落实晨检制度外,还要组织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知识培训,严格按规范操作,严禁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从业人员带病上岗。
5,加强设施设备检查,学校食堂冷藏、清洗、消毒等设施设备应由责任人员对其进行检查确认,并做好相关的清洁工作,保证正常使用。
6,加强对学生食品安全知识教育,学校要利用开闭营和宣传栏对学生进行食品安全相关知识的教育,强化食品安全的自我保护意识,劝导学生不购买无证摊贩提供的食品。
(二)加强检查指导,督促落实管理措施,学校要按照教育局颁发的《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检查表》的要求,对学校食堂学生集体用餐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检查餐饮服务提供者的资质证明,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食品安全专职管理员配备情况,食物中毒预案控制措施,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及培训,环境卫生设施,设备原料采购,食品储存加工制作,添加剂使用,餐具消毒情况,三防设施,留样及厨房废弃物管理是否符合规定的要求等,对检查中不符合要求的问题要进行追踪复查,确保监管到位。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成立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整治工作。
(二)高度重视扎实监管,学校食品安全直接关系师生身体健康、直接影响当地民生关系、社会和谐稳定,学校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要全面细致扎实地推进此项工作,确保此次专项整治工作不留盲点,不留死角,确保专项工作取得实效。
(三)按照《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有关法律规范要求,加大监管力度,要坚持检查与自律相结合,全面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自查和检查要坚持问题导向,认真查找和梳理学校食堂餐饮服务活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陋习顽疾,特别要抓好食堂问题的整改工作,确保专项检查取得实效。
宜昌市青少年综合实践学校
2019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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