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单位拟就宜昌市青少年综合实践学校校园广播进行维修改造,现邀请各单位参与报价:
一、采购项目简要
(一)采购人:宜昌市青少年综合实践学校。
(二)项目名称:宜昌市青少年综合实践学校校园广播维修改造项目
(三)采购需求:因学校原有校园广播系统安装时间较为久远,部分设备已出现损坏,严重影响了学校日常广播和紧急广播的播放以及信息的发布,拟对学校少儿活动中心,游泳池,后山顶,篮球场,军训广场等校内各个位置校园广播设备进行维修(详见清单)。
(四)采购预算:5.78万元整
(五)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历日内完成交货、安装调试。
(六)采购要求:
1、因学校原有校园广播系统安装时间较为久远,部分设备已出现损坏,严重影响了学校日常广播和紧急广播的播放以及信息的发布,现统计以上设备分别用以维修校内各个位置校园广播设备,少儿活动中心,游泳池,后山顶,篮球场,军训广场等。
2、报价供应商自行安排现场踏勘,学校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
3、供应商应仔细评估此项目的各项成本,若出现实际施工中材料等工程量比采购清单增加的情况,采购方不再另行增加费用。
4、供应商报价应包括此项目设备、线材、辅材采购,设备安装调试以及售后服务,运输等所有费用。
5、报价供应商须承诺广播改造完成后与原校园广播系统完全兼容。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和报价时间
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为2024年 8月21日15时前(14:50时开始受理),截止时间即为报价时间。逾期送达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四、报价文件组成
①报价文件应包括报价一览表
②供应商营业执照
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他人参与报价的,还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
④响应《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承诺函
⑤参数要求中所需的证明文件
⑥供应商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资料。
五、报价文件送达地点
1.地址宜昌市点军区一中路2号宜昌市青少年综合实践学校
2.邮政编码:443000
3.联系人: 关文峰
4.电话/传真: 18371798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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