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宜昌市青少年综合实践学校2024年食堂托管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宜昌市青少年综合实践学校2024年食堂托管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网上报名获取或湖北正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宜昌市大连路33号清华科技园1栋1208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8月16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1.项目编号:HBZLCG-2024-010
2.项目名称:宜昌市青少年综合实践学校2024年食堂托管服务项目
3.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不超过当年度食堂营业额的3%。并保障食堂正常运行,不亏损,若亏损由中标人承担。
4.采购需求:主要对宜昌市青少年综合实践学校食堂的厨房进行管理服务。(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 采购需求)
5.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合同服务期为招一管三(即招标一次管三年),服务合同一年一签,一年服务期满后经采购人服务评价为合格的,可续签一年,最多可续签两次。
6.本项目 (是/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7.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8.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9.本项目 (是/否) 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0.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当天,“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为中、小、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具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时间:2024年07月26日至2024年08月02日17时30分
2.地点:湖北正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宜昌市大连路33号清华科技园1栋1208室)
3.方式:
(1)现场获取:投标人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以及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现场获取,
(2)网上获取:投标人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发送至QQ邮箱1847808958@qq.com,并致电代理机构联系人,经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确认无误后,将招标文件发放至投标人邮箱。
备注:投标人未按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时将被拒收。
4.售价:0元。
1.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08月16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注:08时30分开始接受投标文件)
2.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宜昌市大连路33号清华科技园1栋1208室
1.开标时间:2024年08月16日09时30分
2.开标地点:宜昌市大连路33号清华科技园1栋1208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等详见招标文件。
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应携带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投标会,否则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处理。
3.逾期送达投标文件的,将不予受理。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采购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4.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宜昌市青少年综合实践学校
地 址:宜昌市点军区一中路2号
联系方式:1837179854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正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宜昌市大连路33号清华科技园1栋1208室
联系方式:1347783707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杜双
电 话:134778370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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