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了保障校园安全,提升学校管理效率,宜昌市青少年综合实践学校计划对校内53个监控设备进行维修,并对学校部分断线监控线路进行修复。此项目旨在确保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行,保障校园网络的稳定性和安全性,为师生提供一个安全、便捷的学习和生活环境,现邀请各单位现场踏勘后参与报价:
一、采购项目简要
(一)采购人:宜昌市青少年综合实践学校。
(二)项目名称:宜昌市青少年综合实践学校校内监控维修及校内网络修复采购
(三)采购需求:监控设备维修
设备数量:53个
设备类型:枪型摄像机、半球摄像机、交换机等。
(四)采购预算:1.6万元整
(五)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日历日内完成修复。
(六)采购要求:
1、维修内容:对损坏的摄像头进行维修,对无法修复的摄像机进行更换。对摄像头支架、电源线、信号线等附件进行检查和维修,无法修复线路,重新敷设线路。对监控主机和存储设备进行维护和升级,监控画面全部添加进NVR录像机。对监控系统软件进行版本更新和优化。对监控画面进行调试,确保画面清晰、监控网络通讯正常。
2、报价供应商自行安排现场踏勘,学校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
3、供应商应仔细评估此项目的各项成本,若出现实际施工中材料等工程量比采购清单增加的情况,采购方不再另行增加费用。
4、供应商报价应包括此项目设备、线材、辅材采购,设备安装调试以及售后服务,运输等所有费用。并对本次维修53个监控提供一年的质保期,在质保期内出现非人为损坏的设备,免费进行维修或更换。
5、报价供应商须承诺使用原厂配件进行维修,保证设备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和报价时间
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为2024年 12月19日11时前(10:50时开始受理),截止时间即为报价时间。逾期送达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四、报价文件组成
①报价文件应包括报价一览表
②供应商营业执照
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他人参与报价的,还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
④响应《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承诺函
⑤参数要求中所需的证明文件
⑥供应商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资料。
五、报价文件送达地点
1.地址宜昌市点军区一中路2号宜昌市青少年综合实践学校
2.邮政编码:443000
3.联系人: 关文峰
4.电话/传真: 1837179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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