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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青少年综合实践学校校内监控维修及校内网络修复采购询价公告
| 2024-12-16|返回列表

为了保障校园安全,提升学校管理效率,宜昌市青少年综合实践学校计划对校内53个监控设备进行维修,并对学校部分断线监控线路进行修复。此项目旨在确保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行,保障校园网络的稳定性和安全性,为师生提供一个安全、便捷的学习和生活环境,现邀请各单位现场踏勘后参与报价:

一、采购项目简要

(一)采购人:宜昌市青少年综合实践学校。

(二)项目名称:宜昌市青少年综合实践学校校内监控维修及校内网络修复采购

(三)采购需求:监控设备维修

设备数量:53

设备类型:枪型摄像机、半球摄像机、交换机等。

(四)采购预算:1.6万元整

(五)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日历日内完成修复

(六)采购要求:

1、维修内容:对损坏的摄像头进行维修,对无法修复的摄像机进行更换。对摄像头支架、电源线、信号线等附件进行检查和维修,无法修复线路,重新敷设线路。对监控主机和存储设备进行维护和升级,监控画面全部添加进NVR录像机。对监控系统软件进行版本更新和优化。对监控画面进行调试,确保画面清晰、监控网络通讯正常。

2、报价供应商自行安排现场踏勘,学校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

3、供应商应仔细评估此项目的各项成本,若出现实际施工中材料等工程量比采购清单增加的情况,采购方不再另行增加费用。

4、供应商报价应包括此项目设备、线材、辅材采购,设备安装调试以及售后服务,运输等所有费用。并对本次维修53个监控提供一年的质保期,在质保期内出现非人为损坏的设备,免费进行维修或更换

5、报价供应商须承诺使用原厂配件进行维修,保证设备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和报价时间

 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为2024121911时前(1050时开始受理),截止时间即为报价时间。逾期送达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四、报价文件组成

 ①报价文件应包括报价一览表

 ②供应商营业执照

 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他人参与报价的,还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

 ④响应《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承诺函

 ⑤参数要求中所需的证明文件

 ⑥供应商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资料。

 五、报价文件送达地点

 1.地址宜昌市点军区一中路2号宜昌市青少年综合实践学校

 2.邮政编码:443000

 3.联系人: 关文峰

 4.电话/传真: 1837179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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