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宜昌市教育局所属青少年综合实践学校2017年专项公开招聘教师公告》,我局对进入面试考生的报考资格条件进行了复审,61名考生符合报考条件,现依据公开招聘面试工作相关规定和我局实际,特制定本面试方案。
一、面试时间
5月12日(周五)上午
第一、二、三面试室8:00同时开始面试。
第一、第二面试室考生回答问题结束后测试800米跑。
第一面试室:
军事训练教师,共19人。
第二面试室:
素质拓展教师,共18人。
第三面试室:
无线电教师3人,机器人教师3人,工程搭建教师3人,船模、车模、航模教师3人、工艺制作教师3人,动漫制作教师3人,艺术创作教师3人,物联网教师3人,共24人。
二、面试地点和考场设置
(一)面试地点
宜昌市第十中学(宜昌市夷陵大道201号,万达广场对面,电话:13972586855)教学楼。
驱车前来的考生请将车辆停在万达广场停车场内。
(二)面试考场设置
1、面试室
三个面试室分别设在教学楼905、805、705。面试室内设主考官席、考官席、计时(计分)员席、核分(收分)员席、监督员席、主持(唱分)员席、考生席等。考生席放置草稿纸和笔,考官席和工作人员席备相关物品,开屏蔽仪。
2、候考室
候考室设在教学楼4楼多媒体教室。候考室为考生报到、抽签及等待面试用,室内张贴考场规则,备茶水,实行封闭式管理,开屏蔽仪。
3、休息室
休息室设在教学楼704教室。休息室为第一、第二面试室考生面试结束后休息使用,实行封闭式管理。
4、体能测试场地
十中运动场。第一、第二面试室考生体能测试用场地,采用电子测试设备记录考生800米成绩,实行封闭式管理。
三、面试方式及面试成绩
1、第一、第二面试室考生面试采取个体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内容分回答问题和体能测试两部分,其中考生回答问题时间为8分钟,回答两个问题,每个问题控制在4分钟内,实行分段计时;体能测试为800米跑(考生不允许穿带钉的跑鞋),男、女考生分别参照《2016年湖北省体育专业素质测试评分标准》(见附表)进行打分。回答问题满分60分,体能测试满分40分,总分100分。
主考官按照《面试题本》主持回答问题环节,考生按照要求答题,考官现场署名打分(百分制整数分),考生面试成绩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余下平均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二位)。
2、第三面试室考生面试采取个体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内容为回答问题,其中考生回答问题时间为8分钟,回答两个问题,每个问题控制在4分钟内,实行分段计时。两个问题各为50分,满分100分。
主考官按照《面试题本》主持回答问题环节,考生按照要求答题,考官现场署名打分(百分制整数分),考生面试成绩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余下平均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二位)。
四、面试工作程序
1、上午7:40前,报考各岗位的考生持《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在候考室报到,缺一证件者取消面试资格;候考室工作人员按面试考生名册,对考生验证,宣读《面试考生须知》,收取并关闭考生通讯工具,然后组织考生抽签确定面试序号。面试开始10分钟前未报到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2、上午7:50前,面试考官及工作人员进入面试室,面试室监督员收取并关闭考官及工作人员通讯工具。主持(唱分)员宣读《面试工作纪律》。面试前10分钟,监督员将《面试题本》送进考场,当众拆封,分发给每位考官,考官熟悉试题,主考官宣布面试开始后,监督员将面试试题张贴一份于考生面试桌上。
3、上午8:00,由场外引导员按照考生抽签号顺序,将1号考生送至面试室门外,主持(唱分)员宣布考生进场。
4、主考官按照《面试题本》要求和程序进行面试。答题实行分段计时,每题在规定答题时间结束前1分钟,计时计分员通过铃声(或发出提示声“还有一分钟”)提示考生;规定时间到,计时(计分)员发出“答题时间到”指令,考生停止答题。
5、考生全部答题完毕后,考官根据面试评分标准(百分制)评分,并在指定的评分卡上打分签名,核分(收分)员现场收取评分卡交计时(计分)员,监督员引导考生暂时退场,在场外等候。
6、主持(唱分)员请第2号考生进场面试,监督员注意其不得与退场考生接触。
7、计时(计分)员和核分(收分)员同时对第1号考生算分,经核对无误后将记分统计表交给主持(唱分)员。
8、第2号考生面试结束暂离考场后,主持(唱分)员请第1号考生进场,宣布考官评分和最后得分,考生签字确认。待1号考生退场后,请第3号考生进场,依次进行。
9、上午11:30,800米体能测试场地主持人宣布《测试须知》,第一、第二面试室考生按照秩序册佩戴号码布,测试分两场进行,第一面试室考生先测,第二面试室考生后测。考生因身体原因不能参加800米体能测试的务必告知考官,且不必参加测试,不作为弃权,体能测试分按0分处理。若考生隐瞒不报且强行参加测试的,后果一切由考生本人自负。体能测试结果中考官评分和最后得分,考生签字确认。
五、面试工作要求
1、考官及面试室工作人员在面试实施前不得对外公开身份。
2、严守秘密,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面试试题。
3、考官及工作人员与考生有回避关系的,应主动提出回避。
4、面试评分汇总工作结束后,任何组织、任何人不得擅自涂改、变更面试成绩。
宜昌市教育局
2017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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